4月9日,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身份甄别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信息的滞留人员落实好安置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种身份查询方式和工作渠道,共同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寻亲服务、DNA采集、面部识别、滞留人员户籍登记、安置托养等长效机制。
对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及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安置申请,做好滞留人员户籍登记。对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各地要及时将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并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供养。
自2003年实施救助管理制度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受助人员寻亲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现有滞留人员267人。2017年,我市将无法查明身份人员信息推送至全国救助寻亲网265条,推送成功率为85%。市救助站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和今日头条,帮助45名长期滞留人员回归了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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