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4月26日至2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智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
杨智指出,长湖保护立法是全省首个“一湖一法”立法项目,是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满足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和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建议,对草案中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调查研究,对《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努力让这部条例“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
针对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杨智强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依照法律规定,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这项工作形成常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芝清,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 董浩 编辑 朱清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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