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纪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中共荆州市纪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防止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明纪律规定,强化教育警示,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荆州区马山镇阴湘城村党支部副书记邓明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问题。2017年7月18日,邓明钢在领取扶贫大数据《公开公示手册》后,无故拖延,造成该村五个小组的村民未能及时知晓精准扶贫信息,延误扶贫工作推进,造成不良影响。邓明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江陵县资市镇玉古村村委会副主任姚华在精准扶贫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问题。2016年8月,姚华在核算拟脱贫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时,在办公室闭门造车,采取估算收入的方式,将玉古村23户脱贫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填报为4200元,与脱贫对象的实际收入严重不符,造成了不良影响。姚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中国人寿松滋支公司办公室主任杨星月、刘家场营销服务部工作人员刘平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责不力的问题。2017年7月13日,荆州市纪委第四巡查督导组巡查督导发现,中国人寿松滋支公司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履职不到位,对所包村刘家场镇李家湾村9名精准扶贫帮扶对象联系较少。驻村负责人杨星月对该村帮扶对象基本信息不了解,扶贫帮扶工作不力,驻村干部刘平江没有按要求驻村工作,扶贫帮扶工作不到位。杨星月、刘平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石首市调关镇南湖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冬武在精准扶贫中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的问题。2016年12月,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中发现,李冬武对原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朱某某家庭成员从业情况掌握不清、精准识别把关不严、履职不力,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朱某某以贫困户名义领取“十有”帮扶物资。其中电视机一台、电风扇一台,价值人民币1350元。李冬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容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严防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真正使脱贫攻坚成为党和政府暖人心、得民心的工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的部署,结合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和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中搞文山会海、检查考核多、盲目决策、数字脱贫、填表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要加大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坚决追究责任,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荆州市纪委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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