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决定在武汉市东西湖区等20个县市区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试点工作。
去年底,湖北省出台《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底,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
此次试点的20个县市区包括:武汉市东西湖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丹江口市、南漳县、保康县、枝江市、远安县、松滋市、荆州市荆州区、京山县、鄂州市梁子湖区、汉川市、黄冈市黄州区、武穴市、嘉鱼县、随州市曾都区、恩施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按照要求,试点县市区今年底前要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试点,2019年底前,区域内所有乡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将把工作进展明显、模式成熟、成效突出的示范县市区纳入以奖代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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