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超速狂飙时,你是这样的
实际上可能会变成这样:
十次车祸九次快
切记!!!
珍爱生命远离超速!
日前,高警查获荆州市第一起超速入刑案件。
2月8日早上9点,荆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江北大队民警在录入车辆超速违法行为时,发现车牌号为鄂D开头的一大型普通客车于2月7日中午12点,在江北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有严重超速违法行为。
由于大型营运客车超速属于严重交通违法,当时该车行驶速度达到122公里/小时,超过限速55%,该驾驶员已涉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民警当即引起重视,并分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
最终,客车司机覃某主动到江北大队大队部接受调查处理。经过询问,覃某陈述:2月7日上午,他驾驶荆州至岳阳的公路客运车辆,从沙市出发开往岳阳。因地方公路交通拥堵,于是选择改走江北高速转随岳高速前往岳阳。路上心中担忧客车晚点,且道路通行条件良好,所以抱着侥幸心理超速行驶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是悔不当初。
据了解,覃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3月9号,该案已受案并立案侦查。目前,覃某已申请取保候审,等待进一步处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可能面临刑事拘役的严重处罚。该当事人涉嫌危险驾驶,或将成为荆州地区首例因超速入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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