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实施一年 有哪些新变化?

《荆州古城保护条例》是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实施情况如何? 6月28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贯彻实施《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

进展:筹资10亿 荆州启动古城修复与保护项目

一年来,启动了《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工作,拟用“一个版本”达成城市总规、名城规划、城墙规划“三规合一”,用“一把尺子”开展古城保护涉批、涉建、涉管工作。此外,开展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一期认定的34处历史建筑已经公布。

一年来,解读古城历史演变脉络,配合城墙维修、护城河清淤、内环道改造等工程,勘探、解剖了护城河边坡及5处土城垣坡面,明确了土城垣修缮范围和设计依据。配合龙凤庄项目、开元观项目开展考古发掘。

一年来,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内资金约10.48亿元人民币实施《荆州古城修复与保护》项目。涉及城墙维修、民居修缮、护城河清淤、内环道改造、城内湖泊疏浚、水系连通.、人工湿地生态驳岸建设、开元观环境整治与石质文物展陈利用、博物馆整体改造与展陈更新、护城河东岸建筑拆除、游客服务中心等保护利用与环境整治工程。争取专项资金实施11号城墙马面及东西两侧抢修项目,为推进荆州城墙联合申遗工作、创建古城国家5A级旅游景区奠定基础。

思考:古城功能格局失衡 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市政府的报告指出,虽然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解决。比如管理体制有待创新、公共设施有待完善、古城环境亟待整治、古城功能格局失衡等。

由于构树等野生杂树繁殖能力强、生长速度快,其粗大根系对荆州古城的砖城墙破坏严重,城墙两侧密集的乔木也影响城墙的观瞻;城门内侧存在大片低矮、杂乱的老旧平房,与城墙风貌极不协调;三义街、得胜街、南门大街、东西堤街、繁荣街等历史街区保护现状堪忧。部分高层建筑或构筑物严重影响古城整体风貌和景观视觉通廊。

同时,古城功能格局失衡。除传统居住、商业、服务业之外,还存在大量的行政单位、学校、医院,与文化之城、商旅之城、生态之城的古城功能定位不符。古城内市、区两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有136家,影响了古城的核心功能。

建议:条例执行要严格 保护利用要创新

针对古城保护,大家情之深、意之切、爱之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朱瑞模提出,古城保护要采取立竿见影的措施,将问题一件件的解决好。比如古城内景区停车问题,要设身处地的为游人思考,停车位紧张,能否将附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院子利用起来,尽可能方便游人停车,实现景区微循环。

过去20年来,古城保护工作做得不够好。刘明春委员表示,古城保护应将“疏散”作为第一需要解决的问题。古城内人口密度太高,堪比北京、上海。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将问题逐步“清零”。古城保护和利用,要有大手笔。周明芹委员认为,杭州西湖将人文文化与景区完美结合,荆州古城也可借鉴学习。

荆州古城是我国南方现存最完整的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将其依法保护好利用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贯彻实施《荆州古城保护条例》,下一步将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加快实施古城疏散;强化环境风貌整治;完善配套公共设施,完善历史街区给排水、消防、燃气、公厕以及城墙遗址博物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改建市政管线应转入地下,并在城门周边增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停车场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实现文化之城、旅游之城、生态文明之城的目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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