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发布的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信用状况中,湖北省作为内陆唯一省份跻身第一梯队,仅次于江苏,处全国城市信用状况排名第二位。
此次共有5个省位列第一梯队,分别为江苏省、湖北省、浙江省、广东省、山东省。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信用指数排名中,武汉市位列第11名;在全国262个地级市信用指数排名中,我省有8个地级市进入前100名,其中,咸宁市、黄石市、荆门市、宜昌市等市州处于全国前30名;在全国363个县级市信用指数排名中,湖北有15个县级市进入前100名,天门市、赤壁市、松滋市、仙桃市、潜江市、大冶市、利川市、恩施市处于全国前30名。
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是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和信用环境的客观反映。近年来,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改委会同各地各部门狠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立法、构设置、代码转换、数据共享、网站建设、红黑名单管理、案例归集、失信专项治理、“双公示”数据上报等工作,我省城市信用指数排名在全国不断进位,诚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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