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陵县民政局获悉,该局今年制定下发的《关于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将帮助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解决养老服务困难。
《通知》规定,凡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均纳入补贴范围。
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
据摸底统计数据,目前全县共有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人570名,县民政局将在本月(8月份)全面完成上半年补贴发放。2019年,逐步将城镇低收入家庭中高龄、失能老年人纳入补贴范围,实现全覆盖。
补贴申请流程:个人到乡镇提出申请——乡镇审核并公示——县民政局审批。
咨询电话:0716—4729198
联系人:王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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