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车主注意了
这些车辆“寿命”到了
该强制报废了
快看有没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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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面包车(小型普通客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现予以公告。机动车所有人应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仍驾驶该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并予以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75条第3项之规定,对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
以下是所有强制报废机动车的信息,
共598辆
荆州区
沙市区
江陵县
松滋市
公安县
石首市
监利县
洪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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