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一女子结婚20年经常被家暴 终于不再忍了…

2018年9月12日,监利法院发出了一例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一名家暴受害者筑起了保护墙。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监利法院发出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如何更好地探讨对家庭暴力进行司法救济作出了有效的尝试。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10日,满身伤痕的张某女来到监利法院,请求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某女称,其与唐某男于1998年结婚,在20年的共同生活中,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而遭到唐某男的殴打。

最近的一次是2018年8月30日早上7点左右,唐某男与母亲大声说话,将还在睡梦中的张某女吵醒,张某女闻声过去问唐某男又在说什么,唐某男拾起地上的一块青砖朝张某女头上砸了三下,朝其背部、胳膊各砸了两下,至张某女头顶两处裂伤,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后张某女被送往医院治疗。

监利法院审查张某女的申请后认为,被申请人唐某实施殴打申请人张某的行为有监利县公安局监公(桥)行罚决字[2018]44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为证,申请人张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裁定如下:

一、禁止被申请人唐某对申请人张某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唐某殴打、威胁申请人张某的亲属;

三、禁止被申请人唐某骚扰、跟踪申请人张某及其亲属。

9月12日,监利法院向张某、唐某送达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明确告知被申请人唐某,若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也向桥市镇派出所、桥市镇南唐村委会送达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确保保护令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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