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不好提”“提了也白提”:公务员加班该不该发加班费?

“周六加班是定式,随叫随到是规矩,24小时开机是必须”“乡镇干部哪来的周末”……“五加二”“白加黑”已成许多基层干部工作的常态。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基层干部长期普遍存在无偿加班、加班费“不好提”、补休也补不了的现象。


工作20年,没见过加班费

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一部分基层公务员又是在繁忙的加班中度过,但加班费依旧是想都不敢想。

小明(化名)今年7月成为云南省某国家级贫困县的一名基层公务员。他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说:“选择成为一名公务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以为公务员的工作‘朝九晚五’,比较规律。”

真正成为公务员后,小明才知道,不但每天按时下班的时候很少,周末也有大半的时间要用来工作。“作为一名乡镇公务员,经常要到村委会去协助工作。今年国庆假期7天,我都是在村子里走访村民和贫困户。现在正处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工作任务重,基层公务员都担心不能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所以只能加班加点地干。”据小明了解,他所在的县,公务员基本上都在加班。

李婷(化名)是内蒙古某国贫县的一名基层公务员,从2015年到2017年的两年里,一直在城关镇党委办公室工作。她向半月谈记者讲述,这几年农村牧区深入实施脱贫攻坚,自己可没少加班,至少1/3的周末都泡在办公室里,经常写扶贫档案到凌晨两三点,单位从来没给发过一分钱加班费。

“大城市、大单位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都有加班费,我们这些贫困、落后地区的基层公务员加的班也不少,咋就例外哩?”李婷很是不解,“我一个小小公务员,咋好意思开口跟领导要加班费。再说,同事们都闷不作声的,我也不敢搞特殊。”

今年,李婷调到县委宣传部工作,也是几乎每天都要加班。“本来以为到了县里会有加班费,可到头来还是一分钱也没有。”

今年8月和9月,内蒙古某国贫旗的一位镇长李志(化名)在内蒙古和北京两地来来回回地奔波,忙于帮扶项目在内蒙古的落地事宜,出差长达20多天,好几个周末不得休息。“哪有加班费?别说这几个周六日了,我工作近20年了,从来没有发过加班费。”


尚无法律和文件

明确规定公务员要有加班费

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承蔚对与“工作时长”“加班”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1995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所谓‘加班费’是针对加班的这段时间,劳动者应该获得的工资报酬。我国劳动法明确了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报酬。”

李承蔚进一步向半月谈记者解释,但根据1995年原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实际上,舆论对基层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加班却没有加班费一事有误读,目前没有哪一个法律或文件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加班会有加班费。”内蒙古某县县委组织部部长表示,对于公务员的加班,我国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加班费补偿,在基层补休政策又基本没有落实的条件,许多基层公务员的加班都是‘白加’。”

“对于为完成明显超过正常工作负荷的加班,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有一定的补偿。但这需要相关政策法规予以进一步明确。” 李承蔚说。


基层呼吁完善制度设计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公务员、事业编人员日常加班非常普遍,工作十分辛苦,对于没有加班费、补休落实不到位,基层的议论颇多。“现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搞得轰轰烈烈,基层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加班非常辛苦,而且几乎没有调休时间,所以应该保障大家的合理加班收入,别让可望而不可即的加班费消解了基层党员干部持续干事创业的动力。”李婷说。

小明认为,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因为工作需要而加班无可厚非。“在全县实现脱贫摘帽前,公务员要调休基本不可能。如果适当地发一些‘加班工资’,不但是收入上的激励,更是对基层公务员努力工作的认可,能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我作为公务员中一员,又是组织部门的领导,也非常想为公职人员发放加班费,以此提高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但目前遇到的困难较多。”前面提到的某县县委组织部部长对半月谈记者表示,发放加班费目前来看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地方不敢自行其是,否则很有可能被定性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最后受处分,因而为了求稳,地方根本不敢探索。“同时,根据地方财力来看,目前许多地方根本没有财力发放加班费,比如我们县,一年财政收入2个亿,整个县全凭转移支付在运转,县里还要化解往年的欠债,而发放公务员加班费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根本没有一点财力来推行这事。”

该名组织部部长建议,国家在公务员法修订过程中,可以考虑将加班费一事纳入议事日程,自上而下推进此事,提出明确的制度安排和规定要求,使得公务员加班能真正获得“补休”或“资金补偿”。同时,在资金来源上作出明确的制度设计,充分考虑地方的财力,通过拨款、上级资金配套等方式予以实现。


领导干部带头休假

多地探索解决加班问题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

6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发文,明确要求认真落实休假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统筹安排干部职工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干部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月,中共山东省委亦发文,要求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应休尽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按照规定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认真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对经批准确需在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的,按照规定予以调休,不能调休的给予加班误餐补助。

“每周能给个单休,我也觉得幸福!”“不奢求能休成年休假,但求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对于各地相继出台实施的政策,基层公务员满怀期待的同时,也有一份担忧:“休不休职工说了不算”“底下人休,领导不批”。所以,领导干部带头休假的同时,也要做好普通公务员的休假工作,让他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共享“休假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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