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用医保卡,会坐牢!

医疗保险基金被称为老百姓的“救命钱”,但有一些不法人员却动起了诈骗医保牟利的歪主意。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对一起冒用他人医保卡,开出44万多元药品的骗保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一、被告人宋李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被告人姜治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夫妻俩开医保报销药品数十次 诈骗医保44万多

两名被告人是夫妻关系,姜治有以前在北京一煤矿工作,受过工伤,有工伤证,按照有关规定,针对特定工伤类型药品,享受百分之百报销比例。于是,两名被告人想出了用医保开药,再倒卖牟利的歪点子。为了更多开药,姜治有还找到了几位持有工伤证的前同事。

公诉人 胡晓亮

2017年10月份左右,被告人宋李茹、姜治有以借用证件取药,并每月支付人民币1500元使用费为由,从被告人孙德瑞、许洪贵、陈小东、黄中华处借得四人的工伤证、医保卡。

获得四套工伤证、医保卡后,由于工伤医疗保险在骨科范围内可以百分之百全额报销,主犯夫妻二人就假冒卡主身份到北京多家医院大肆开药、诈骗工伤保险基金。

审判长 姜楠

这个医院是属于每两周可以开一次药,每次可以开四千余元的药,所以他们是每两周一次,每次去就用这四套证去把这个药开满,相当于每次可以开到一万六左右。

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两被告人数十次作案,共计开出了44万6千多元的药品,然后将这些药品以原价1/4到1/3的价格出售、非法牟利。

两被告人获刑6年 出借医保卡供人诈骗属同犯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李茹、姜治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遂对两人分别作出有期徒刑6年,罚金10万元的判决,并责令二人退赔诈骗的44.6万多元工伤保险基金。

四名出借工伤证、医保卡的被告人因具有自首情节,属于从犯,并退缴了违法所得,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1万元。

骗保已形成黑色产业链 医院管理存在漏洞

据审判长介绍,关于药品诈骗医保、销售其实已经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利益链条,据被告人的供述,他的药品主要是通过回收获利,回收有两个途径,第一个是医院门口回收药品的药贩子,第二个是类似集散地的一个地方,就是在某公交站附近,聚集了很多收售药品的信息和人员。

在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的同时,此案也暴露出医院管理方面的一些漏洞。法庭上,被告人宋李茹供述,一些医院根本不查验当事人的身份证,连性别和工伤证对不上都不管。

审判长 姜楠

从他作案的这个数额、时间段、次数上,其实可以看出,他至少有数十次这个成功的经历,所以说明各医院在证件审核上是存在疏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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