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长江生态环境的张新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今在湖北荆州一审开庭

云上荆州报道:2019年2月27日,被告人张新民等14人危害长江生态环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被告人张新民刑满释放后,与被告人张红明、张清明等人在长江燕窝段水域非法采砂,并在洪湖市燕窝镇放高利贷、开设赌场,获取经济利益、聚敛钱财,逐步形成了以张新民为组织者、领导者,张红明、张清明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进一步阻止、排挤竞争对手,控制长江燕窝段水域非法采砂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先后网罗被告人李启灯等人,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犯罪,致一人死亡、两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多人财物受损,严重危害了长江生态环境和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恶劣,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1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30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

(记者  王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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