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荆州交警查处了首例二次醉驾驾驶人。
1月29日凌晨2点,在塔桥路与太岳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两车刮擦的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拒绝下车协商,另一辆小车的司机只能报警。
在民警的要求下,驾驶员雷某摇下车窗,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很快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雷某进行了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18.6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2.85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雷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
令民警吃惊的是,雷某此次违法行为已经是二次醉驾。早在2011年12月30日雷某就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湖北某市的交警查获。2018年5月2日重新考取了驾驶证,新领的驾驶证还未满一年。
据了解,在荆州查处二次酒后驾驶的司机很多,但查处二次醉酒驾驶案件在荆州尚属首例。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驾驶员雷某是宜昌人,当天赶到荆州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钟,雷某认为这么晚了肯定没有交警查酒驾,于是吃宵夜的时候就多喝了几杯。
目前,雷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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