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人:促进就业大礼包来啦!请收好!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后面简称为《意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企业不裁员失业保险费返还70%

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全面落实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对不裁员或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清单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 ;对受影响的外贸参保企业少裁员的,经商务部门确定后返还60%;对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4.5%的参保企业返还50%;对参保职工1000人以内的企业裁员率低于10%,可简化程序,返还50%。

《意见》还指出,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后,继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支持企业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内部退养等措施稳定岗位。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最高300万

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意见》要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对小微企业12个月内新招用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荆州还将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意见》支持各地大力推动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学院等建设,明确可依托产业园区、商业市场和闲置厂房、房产、学校等场地资源建设创业孵化载体,并制定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办法,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给予50万至100万元的奖补,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基地所在地政府给予20万至40万元的奖补。

就业见习补贴扩展至16至24岁青年

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在我市就业创业,我市将深入实施“我选湖北.凤鸣荆州”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0名大学生在我市实习实训。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个月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单位,补贴标准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补贴返乡创业企业场租水电费

《意见》指出,我市将建立荆州籍在外务工经商人员信息库,加强返乡创业与本地产业发展对接,促进荆州能人返乡就业创业。多渠道建设返乡创业园区、返乡创业基地,完善返乡创业政策体系,对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园区内发生的场租水电费,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最长3年。

同时,我市还将对优秀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给予2万元至10万元无偿资金扶持,全市每年扶持项目50个以上。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等各类创业群体,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支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

《意见》指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认定的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根据培训的工种、培训时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不超过相应就业培训补贴标准50%的培训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

同时,全面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开展新型学徒制的企业或个人,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到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作者:记者肖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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