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严查“有偿家教”,如有发现请拨打举报电话

6月14日,沙市区教育局召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会,叫停所有停违规违纪“有偿家教”行为,并出台一系列严厉的处理办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15日启动,6月20日至30日为学校巡查阶段,7月1日起,为集中整治阶段。沙市区教育局还设立了举报电话:4313737、4313764,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举报,对信息提供者做到信息保密。


【办法如下】

明令禁止八类“有偿家教”行为

具体分为以下八大类:在职教师个人直接组织或借亲友之名间接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的;

不同学科在职教师组成班子进行补课的;

以辅导学生作业为名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补课的;

在社会办学机构、民办学校或其它形式的补习班、托管班兼职授课的;

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寒暑假或其它休息时间进行补习的;

直接或假借他人之名为学生提供有偿托管服务的;

为民办教育机构或其它社会机构及个人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托管活动组织介绍生源或提供其它便利的;

其它可以认定为有偿家教行为的情形。

违纪违规教师 取消其待遇、称号并调岗

据介绍,该《办法》所指教师为沙市区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局非教学单位的在职教职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以下八项严厉处罚:

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三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是学校中层干部的一律免职;

明星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取消相应称号与待遇;

城区教师视情节轻重安排到城区薄弱学校或区属乡镇学校工作1-3年,人事和工资关系随转,乡镇教师所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骨干教师补助取消;

教师个人利用各种场所组织学生进行集中补课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无论是否收取费用,一律按上述条款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学生或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上报纪委监委部门处理。

学校巡查不力 校长或将免职

记者另悉,此次整治行动的处理办法,对学校负责人也进行了严格规定。对于学校治理教师有偿家教措施不力,未组织巡查或巡查无果而被上级有关部门发现并查实的,或者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擅自将校舍、场地、设备等教学资源出租和本校、校外人员或机构,供其举办有偿培训的,或者学校与民办机构合作,为其组织介绍生源或提供其它便利的,将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调动岗位、免除职务等处理。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15日启动,主要将严肃查处四类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及民办教育机构:在职教师举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托管、培训的;在职教师到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或介绍生源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聘请在职教师兼职授课的;在职教师以各种名目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及宴请的。

6月20日至30日为学校巡查阶段,7月1日起,为集中整治阶段。

沙市区教育局还设立了举报电话:4313737、4313764,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举报,对信息提供者做到信息保密。

此次活动,沙市区教育局将严厉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现象,严肃处理一批失德失范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作者:记者杨枫 通讯员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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