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夫妻矛盾、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翻开桌上的几本工作台账,公安县夹竹园镇司法所所长胡超强近年来的工作跃然纸上。
从业28年来,他始终怀揣着对法律与正义的信仰,排民忧、解民难,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为之不懈追求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见证着基层司法行政的变迁,也感受着司法改革带给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变化……
胡超强(右)接受群众咨询。
乐当“螺丝钉” 总结三字诀调处千家事
“一定要离!”“休想!”……日前,一对感情失和的夫妻在夹竹园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发出激烈争吵。你一言我一语,双方亲友也各自为阵。
“你们都不要赌气,回去考虑下,再来找我。”经胡超强一番劝解,两人关系由剑拔弩张变成平静对话。
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在调解现场,胡超强将法、理、情融入实际案例中,让不少棘手的纠纷迎刃而解。
“刚才调解的是个家庭婚姻纠纷,虽然今天的调解尚未成功,但我会继续跟进!”送走这对夫妻的两大家人,胡超强缓了口气。他一边把新记录的资料归档,一边向记者介绍情况。
穿行田间地头,倾听民情民意,胡超强的足迹印在千百个农家,更印在群众心头。在公安县夹竹园镇,群众无论是发生民事纠纷,还是申请法律援助,又或者是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遇到困难,都会想得胡超强。
工作中,他总结出一套调解工作法——“防、快、勤”。“防”,即通过预防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落到实处,加强信息收集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快”,即针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勤”,即“口勤”“脑勤”“腿勤”。
这些年,胡超强直接参与调解各种民间纠纷1200余件,调解率达98%,调成率达95%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为解决群众家庭事务的疑难杂症、社会管理中的瓶颈问题,胡超强出具近百份法律意见书,被银行、计生、公安、林业、土管、房产等部门采纳。
工作中的胡超强。
勇做“排头兵” 服务多元化情暖万人心
基层司法所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基层法治单位,承担着落实“司法改革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任务,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环节。基层司法所长的工作直接影响着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作为最贴近群众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胡超强身兼多职: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法规“咨询员”、群众诉求“信息员”、政策制度“宣传员”、为民办事“服务员”,工作中的酸甜苦辣咸可谓皆尝遍。
“几十年前,由于群众法律意识模糊,多倾向用暴力来解决问题。那时的调解工作确实不好做。随着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推进,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开始懂法服法。”胡超强说。
多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让胡超强明白一个道理,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为了做好普法工作,他深入实际进行调研,撰写法治教育讲座教材,编写法律宣传手册,选编普法材料,深入企业、学校、村委会讲课,定期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做我们这行就是要吃得了亏、咽得下苦,如果通过工作换得群众的笑容,心里也是甜的!”胡超强说。
2014年7月,江北监狱公安籍服刑人员王某和女青年孙某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庄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正式成为合法夫妻。这桩“婚事”正是胡超强促成的。在一次帮教活动中,王某向胡超强反映:2012年入狱时,女友孙某已经怀孕,并于2013年生下孩子。服刑期间,女友通过多种途径想与其领取结婚证,但始终无果。
王某担心与女友未领结婚证,孩子没法上户口影响入学。为解除王某的后顾之忧,帮助其安心接受改造,胡超强立刻将情况反馈至公安县社矫局。而后,公安县社矫局、夹竹园司法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来到江北监狱“现场办公”,让王某和孙某在高墙内喜结连理。
胡超强的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他的事迹被改编成公安说鼓来传扬。
这些年,他多次受到镇、县、市、省级表彰,先后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荆州市“荆楚楷模”,荣登荆楚先锋榜,其所在单位在他的带领下荣获全县最佳政法单位,被省人事厅、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司法部、中国残联授予“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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