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试行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操作规范

近日,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荆州市城区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的程序、材料查验、注意事项及要求和对部分材料缺失的处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创新,规范荆州市城区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工作。

自2016年7月司法部取消不动产继承登记强制公证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先行先试,组建不动产继承登记工作专班,经过多次研究、斟酌,制定了继承登记收件标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设置专人专岗进行受理审查,将部分非公证继承业务审核权下放各办事处,并在公告期内即进入登记审核流程,公告期满便可登簿发证,实现非公证继承登记最快15个工作日登记发证。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蔡敏表示,该规范的出台既是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需要,也是民意的回应,具有一定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登记部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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