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人民法院:筑起守护公平正义的铜墙铁壁

审判,是对案件作出最终裁判的程序,是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

近年来,沙市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落实“三项规程”为抓手,回归审判中心,优化司法资源,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进以司法证明、控辩对抗、依法裁判为核心内容的庭审实质化,实现了刑事案件审判模式的系统转变,从源头提高办案质效,守护司法公平,防范冤假错案。

推进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在改革的“破”与“立”中,沙市区人民法院筑起守护公平正义的铜墙铁壁。

2018年以来,沙市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970件,结案878件,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无一错案。

控辩对抗用证据“说话”

证据是诉讼之王。根据法院审理需要,让侦查人员、鉴定人及证人出庭,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和获取过程合法性,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今年4月,沙市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袁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公安机关民警出现在证人席上。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8年9月10日,被告人袁某购买了“麻果”和“冰毒”,次日下午,公安机关在袁某家中将其抓获。抓获前,袁某将疑似毒品从二楼窗口扔下。现场搜查,在其家中一楼卧室搜到1袋“冰毒”,在其住宅后门窗户附近搜查到4袋“冰毒”,在其家二楼客厅的地面上和住宅后门窗户附近地上共搜到143颗“麻果”。

经鉴定,“冰毒”“麻果”中均检出含有甲基苯丙胺,共净重517.5克,被告人袁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在此前召开的庭前会议上,袁某的辩护人向法庭提出,在袁某住宅后门窗户附近搜到的4袋“冰毒”为其持有的证据不足,不应予以认定。为回应争议焦点、聚焦重点问题,法庭决定,公安机关民警作为证人出庭。

庭审中,出庭作证的公安机关民警详细陈述了抓获被告人袁某的经过,向法庭清晰展现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合议庭综合分析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能够认定在袁某住宅后门窗户附件搜到的4袋“冰毒”为其所持有。

6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袁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如果侦查人员不出庭作证,本案就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犯可能得不到应有的刑罚。”沙市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说。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凸显人民法院在被告人定罪量刑环节上的实质功能。沙市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即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法庭调查规程要求,确保用证据“说话”,从证据源头防范冤假错案。

该负责人说,通过开庭,在控辩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对指控被告人有罪的证据,逐一举证、质证,从过去“审卷”向“审人审事”转变,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

法庭质证还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不断强化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意识。

繁简分流畅机制“提速”

近年来,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但刑事案件总量特别是轻微刑事案件不断攀升。如何运用更优化的审理程序化解该领域“案多人少”矛盾,沙市区人民法院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构建起多层次的刑事诉讼体系,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去年8月,副院长王绍军担任审判员审判一起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肇事案件,在严格法定程序、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无异议且当庭认罪的基础上,当庭宣判。

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庭审仅用了17分钟。当事人点赞简案快审:“办案快,减轻了诉累、节省了成本。”

做到快审快结,需要多方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制度是保障。去年,沙市区人民法院通过简案快审改革,开通轻微刑事案件快办“高速路”。

对内,规范管理——建立简案快办案件立案移送“绿色通道”,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天分案,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并在大幅度简化庭审程序的同时,注重依法保障被告人的选择适用程序、获得法律援助等各项权利,实现“简程序、不减权利”。

对外,凝聚合力——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就简易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时限、非监禁刑执行交接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确认。

今年,沙市区人民法院简案快办再提速,启用刑事速裁程序——对于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在15日内予以快速审结。

沙市区人民法院开通简案快办“高速路”,对有限的司法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实现了由不多于三分之一的刑事法官审理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案件。

人权保障辩护全覆盖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宪法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初,沙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牟某盗窃案,整个庭审仅用时5分钟。这是该院首起采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

此前的会见中,辩护律师依法向牟某告知了其权利义务及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规定,建议他选择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能快速了结诉讼,实现利益最大化。牟某对自己的定罪量刑有了心理预期后,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提起公诉后,沙市区人民法院在一周内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并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宣判。

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简化处理,快办快结,是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理性选择,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充分体现。

据悉,沙市区人民法院认罪认罚案件律师介入率达100%,赋予律师阅卷权和量刑建议权,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程序选择、证据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疑问,使被告人不盲目认罪认罚。

近年来,沙市区人民法院通过落实全面律师帮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刑事辩护全覆盖,给予全部被告人应有的法律帮助,以维护其合法的诉讼权利。

律师从庭前会议环节起全程介入,充分保障被告人庭前会议的参与权,避免被告人因与辩护律师沟通不充分导致的不知情、不同意律师观点等问题,在庭审中充分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在裁判文书中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回应,有效实现了被告人的诉讼权益保护。

改 革 进 程 

◆通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质效得到了全面提升。今年来,沙市区人民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46件,结案454件,受案数较上年同比增加31.25%,结案数较上年同比增加40.12%,结案率较上年上升6.77%。

◆沙市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简案快办”案件立案移送绿色通道,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移交、当天分案。

◆沙市区人民法院制定了“简案快办”案件庭审提纲参考模板、裁判文书模板等,大幅简化庭审程序,实现快审快结。两年来,审结的878件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轻微刑事案件307件,占同期新结刑事案件总数35%。

◆沙市区人民法院将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因经济困难不能请律师的被告人,以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通知辩护的情形全部纳入通知辩护范围。2018年至今,一审刑事案件辩护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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