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依法对遗撒渣土造成路面污染的两家施工单位开出罚单,各处5000元罚款。
据了解,10月中下旬,城管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凤凰路和武王大道有大量渣土洒落污染道路,车辆驶过产生较大扬尘。经调查,确认系城南高新园一处工业用地土地平整项目和武王大道东侧某工地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单位所为,两家单位在运输渣土过程中,未对运输车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导致渣土遗撒,污染凤凰路和武王大道。案发后,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两家单位对道路污染物进行了清理,同时启动处罚程序,依法立案调查。
为全面加强道路遗撒整治,有效降低扬尘污染,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该局要求相关施工企业,一方面严格落实在建工地渣土运输信息备案制度,事前对运输行为进行有效登记,载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渣土方量、运输线路等信息。
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措施,并与所在区域有资质的环卫公司签订保洁协议,确保一旦发生渣土洒落,能及时高标准对被污染道路进行快速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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