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驾车 车速过慢也有“错”

高速公路上驾车,经常提到“控制车速”,大家往往只注意不超“高速”,但超过“最低限速”有时也是很危险的,下面来看一起发生在沪渝高速潜江段的交通事故。

通过行车记录仪显示,前方车辆开启了转向指示灯,而小车继续超车,是什么原因导致后车却没有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呢?

货车司机:正准备超前面油罐车, 提前打左转向灯,然后看了后面没有车, 我拐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很近的地方来不及了。

通过视频中雷达测速显示,大货车在超车时,时速不到30公里,由行车道变向超车道,在后方正常行驶的小车车速在98km/h,在这么大的速度差下,小车没有办法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

湖北高速公路警察总队荆州大队 苏杨俊:在这起事故当中,由于前车车速过低, 且在变道时没有注意后方情况,是引发事故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违停、低速行驶的行为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所幸这起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

(作者: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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