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主导下,选择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开展首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纳入试点的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52%,最高降幅达96%,患者用药的负担明显降低。
8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推进试点扩围工作,扩围地区要在年底前全面到位。湖北省作为试点扩围省之一,纳入国家联盟采购区域范围。
12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北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试点扩围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将于12月15日在全省落地执行。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发布会现场
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1.26%
9月30日,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了试点扩围中选结果,25个中选药品的中选价格较试点中选价格又有不同程度下降,平均降幅达25%。具体到湖北省来说,中选价格与湖北省省级平台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61.26%,按湖北省首年约定总采购量计算,可节约采购金额7.03亿元。
广大群众将切实享受改革带来的实惠,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比如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湖北省中选的是原研企业生产的药品,原采购价是4.18元/片,中选价格为1.09元/片,按每天服用一片计算,治疗费用降低了74.2%。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湖北省中选企业的原采购价格为158.4元/片,中选价格为25.7元/片,降幅达83.8%,1个月的治疗费用从4800元降至770元,按平均70%的比例报销,个人仅需支付230元。
12月15日在全省落地执行
试点扩围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将于12月15日在全省落地执行,届时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驻鄂军队医疗机构将全部配备使用中选药品,广大患者在今年年底前都能用上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
下一步,湖北将在落实试点扩围工作的同时,借鉴国家试点和试点扩围的成功经验,在完善和夯实省级联盟采购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省级主导、市州跟进推动、横向联盟、上下联动的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机制,采取试点先行、联盟跟进、共享成果等方式,在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之外遴选部分未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启动和推进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破除带金销售。
试点扩围工作进入全面落地实施阶段
着力解决当前药品招采中存在的量价不挂钩、招采不合一、回款不及时、医院进不了等主要问题。湖北在试点扩围中强化政策协同,进一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一是探索医保支付标准与中选价格协同,引导市场合理进行价格调整;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机制转换促进医疗机构改革;三是压实医疗机构责任,完善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机制;四是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制度,确保及时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相继出台了医保配套措施、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药品质量监管等配套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湖北省试点扩围工作进入全面落地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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