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河流域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后,一片生态美景水生态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调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作用明显。近年来,湖北多地陆续出台方案,试点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早在2017年,宜昌市出台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方案,将黄柏河沿线县区水质与生态补偿金和磷矿开采指标挂钩,调动流域内县区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同年底,武汉市在市域内探索开展上下游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明确在长江武汉段左右岸设置13个监测断面进行水质考核。
西北口水库,一片碧波
2018年,我省多部门联合发文,在省内流域上下游市县探索实施,自主协商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生态保护修复迫切、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方开展横向生态补偿,首先在江河源头区、生态敏感区、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建立跨界水质保护生态补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近两年,湖北襄阳、孝感、黄冈、荆州等地相继出台流域生态补偿方案,在唐白河、澴河、巴河、四湖流域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截至目前,全省60%跨县河流已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覆盖全省17个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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