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全面实行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前移登记窗口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这份《意见》中的一大亮点,就是提出将全面实行“预告登记”制度,具体如何操作?对购房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按照《意见》要求,全面落实预告登记制度,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经纪机构前移登记窗口,既要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也要积极推进存量房也就是二手房的预告登记。

记者了解到,在预售商品房交易中,购房人常常处于弱势。购房人从和开发商签订预售购房合同,到真正拿到不动产权证,往往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时间甚至更长。《意见》出台后这一现象将大大改观。

《意见》同时要求,对于未办理“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审批发放贷款。税务部门将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按计划,今年底前全国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将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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