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荆州公积金有调整! 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6806元 最低不得低于2641元

云上荆州报道:每年7月到8月,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都会对荆州市中心城区各缴存单位进行公积金年检,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今年具体会怎样调整呢?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检,是指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的缴存行为,进行一年一度的审核验证。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依据荆州市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7月1日至8月31日,对荆州市中心城区各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基数及比例进行调整。

缴存单位按职工上一年度(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荆州市统计局提供2019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01元/月,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02元/月。

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依旧执行“限高保低”的原则。荆州市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6806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荆州市2019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641元。

本年度,中、省驻荆单位在执行基数调整标准参照武汉市标准执行,最高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4511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低于4038元,另外,缴存比例调整。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关、参公单位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12%,也就是单位部分12%、个人部分12%;其它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6%。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按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降低缴存比例到3%,实施到2020年12月止,2021年元月起恢复正常缴存比例。

本次住房公积金调整执行时效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项调整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得再调整。

(记者 郭佩月 孙煜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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