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13号)精神,市民政局草拟了《荆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我市老龄化程度高。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人有119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20%,高于全国或者全省的平均水平。

二是养老服务设施不够健全。养老床位总量不能满足养老需求,每千名老人34张床位,其中护理型床所占比重更低。

三是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单一。养老机构高档层次的养老服务很少,无法全方位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四是专业服务力量整体上仍然薄弱。养老服务队伍存在文化水平不高、专业技能不熟等问题,造成我市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与社会养老需求不够协调。

五是居家养老发展任重道远。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工智能、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等在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应用还十分欠缺,我市“互联网+养老”的养老模式尚未形成。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我局将借鉴其他试点地区成功经验,以更高的标准谋划多层次养老产业,合理布局促进医养服务平衡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全面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荆州养老服务特色。到2022年,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老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80%,养老服务社会化参与率达到80%,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7张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数的50%以上。

具体工作任务有十个方面,一是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机制,有效开展组织实施、跟踪指导、成果验收等各项工作;二是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三是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四是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六是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七是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八是推动智慧养老,打造“互联网+养老”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模式,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的应用,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九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有序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十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快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管机制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市级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试点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典型示范、监督管理等职责,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研究推进试点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增加经费投入,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对我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家喻户晓的舆论氛围,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让更多的老年人通过改革得到实惠和便利,体会到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四)加强监督检查。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以老年人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和以第三方评估为主要方法的工作考核体系。将试点推进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按季度开展督查评估,根据时间节点组织检查,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强化责任追究,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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