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6月16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计某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危险驾驶罪一案。据了解,该起案件是今年来全省首例“面对面”开庭审理的涉黑案件。
2012年底,被告人计某入股石首市一家肉业有限公司,之后为垄断石首城区及周边市场的生鲜肉供应市场,牟取非法利益,计某纠集韩某、唐某等人成立了“市场义务监督队”,多年来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行贿、非法检查、扣押没收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人数多、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有一定的暴力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果,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石首市人民法院积极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及时沟通,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总体方案,坚持云上推进,多次召开联系会议,落实相关单位职责任务,协调律师会见被告人、补充犯罪事实和黑财状况,定期向上级法院汇报案件进展,就法律适用及证据问题,积极争取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
为确保庭审如期进行,荆州市两级法院调警85人看管押解被告、庭审现场值庭,所有庭审参与人员、被告人均接受核酸检测且检测合格,法庭内外及提押车辆均消毒杀菌,被告人和提押法警均配发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看守所清理专门的羁押室方便提审、还押该案被告人。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各方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涉案财产包括银行存款、现金15万元,股权6处,土地房产16处,湖泊经营权1处,车辆6台共计5000万元也由控辩双方当庭进行充分举证、质证。
案件于7月20号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计某是组织、领导者,对其实施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决定执行十个月到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孙煜瑶, 郭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