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这种情况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照

为进一步落实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荆州市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的申请和颁发

自2020年9月1日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事项,准予登记的,原则上只颁发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的效力

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的查看和下载

已与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可利用授权账号实时查看、核验、下载办结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

特此通告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