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后国决定逮捕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后国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公安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刘后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