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不得使用电子支付!湖北一地出台手机卡银行卡“黑名单”制度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人员和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卡的单位及个人,5年内暂停其手机卡新入网业务以及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10月12日,在湖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集中攻坚队指导下,孝感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手机卡、银行卡“黑名单”制度,强力推动“断卡”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势头。目前,一批涉案“两卡”开卡人已被纳入黑名单。

当前,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已成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近日,国务院联席办召开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要求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9月5日,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集中攻坚队进驻孝感市,会同当地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将“两卡”治理作为源头管控的重要措施,出台“黑名单”制度,推动完善惩戒长效机制,严管电诈犯罪链条的资金流和通信流,全力斩断“两卡”开办贩卖产业链。

集中攻坚队联合孝感市公安局,与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进行多轮次沟通协调,清理出一批高风险手机卡(含物联网卡)和银行卡(含对公账户),全面摸清孝感市“两卡”治理底数。

12日,孝感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两卡”“黑名单”制度 进一步加大联合治理惩戒力度的通知》,明确涉嫌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开户信息经公安机关甄别认定后列入“黑名单”,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也就是说,被列入黑名单后,其网络银行、电话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柜台交易方式都将被暂停,无法网络购物,出门只能使用现金。

同样,涉嫌买卖、租借手机卡的单位和个人相关开卡信息列入“黑名单”,关停名下所有电话号码,停止办理手机卡新入网业务5年,停止办理宽带、固定电话等其他新入网业务2年,同时仅保留1张手机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要求,进一步推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涉诈手机卡打击、治理和惩戒工作,建立‘两卡’风险等级管控机制,强化‘两卡’线索核处和排查管控,全力切断非法开办‘两卡’通道。”集中攻坚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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