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 截至10月底 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125件759人

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打响,全市两级法院全力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工作举措,积极整合力量,加大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确保涉黑恶案件全部清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一、二审已审结涉黑恶案件125件759人,在全省法院案件清结考核中排名第二。其中,已生效判决涉黑案件22件219人、涉恶案件66件235人;判处5年以上刑罚103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100%;在审结生效22件涉黑案件中,判处21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及返还被害人财产共计4950.06万余元,并对价值8605.32万元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紧盯“案件清结”,提升审判质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对内,全市法院建立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实行逐案登记、逐案跟踪、逐案上报,市中院加强对基层法院督导工作,对敏感复杂、较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恶案件,派出专家团全程跟踪指导;对外,与检察、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执法思想和证据标准,积极研判案件事实及基本证据,引导侦查取证方向,确保涉黑恶案件依法有序审理。同时,坚持法定标准,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团伙和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构成,不凑数、不拔高、不降低标准,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力深挖彻查,坚决打财断血。全市法院以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为目标,深挖利益链,健全涉黑恶财产发现和处置机制,及时清查涉案财产,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充分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法律手段,坚持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同步审判,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有任何“生血”能力和死灰复燃的机会。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对涉黑恶案件的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明确专人,深化整体联动,用足用好各类查控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

此外,全市法院还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行业治理薄弱环节,提出司法建议,加强跟踪问效,推动综合治理。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7份,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控制管理,堵塞违法犯罪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