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省交易中心(采购中心)主任座谈会传出消息,截至11月底,我省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已发中标结果公告的3894个标段,中标金额为1620.29亿元。
为扎实做好“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省交易(采购)中心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起草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措施》,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该中心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赴省发改委、卫健委、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等项目牵头部门对接,深入17个市州和部分市、县调研指导,建立数据统计月报制度,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在该中心推动下,十堰、孝感、黄冈、随州、神农架等地先后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县一体化”建设,宜昌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的做法全省推广,咸宁市建设了电子保函系统。
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取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收费,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矿业权网上交易保证金,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可为企业减轻负担近30亿元。建立招标项目受理容缺机制,取消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纳税额等要求,平均为招标人省时50天。完善评标评审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增加评标(资格审查)办法13个,增加入围投标人数,让竞争更加充分,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投标人增加1223家。
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省级与市县交易(采购)中心完成72个项目远程异地评标,交易金额148.33亿元;主动协调江苏、浙江等11个省级平台及南京、长沙等16个市级平台与我省各级交易(采购)中心对口合作,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共完成项目730个,交易金额443.99亿元,被国家发改委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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