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的通告》,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0时起,启动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措施:
一、自2021年1月22日0时起,藁城区域范围内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军车、警车、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
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
运送待产孕妇、重病就医人员等紧急情形的车辆,经路面现场执勤人员依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流程进行确认,符合条件允许通行。
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民生保障车辆。
其他因工作需要持有单位证明的车辆。
二、交警大队将派专门警力对不按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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