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公安县依法取缔多处私自埋设取水管道

3月10日,公安县河道管理局按照市委长江大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联合多部门,依法取缔荆南长江干堤四处私自埋设的取水管道。

这处非法取水口位于荆南长江干堤桩号663+700外,是斗湖堤镇高建村西湖渔场为了满足鱼塘用水需求,未经审批而私自埋设的穿堤取水管道。

公安县河道管理局河长办主任甘辉远介绍,这处非法取水口一头连接长江,一头连接西湖渔场,全长162米,未取得河道部门的涉河建设许可及水行政主管机关的取水许可。

拆除现场,联合执法专班对裸露在外的20多米管道进行分段拆除,对埋设在地下的管道用挖掘机将其全部挖出后进行拆除。接下来,工作人员将把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消除堤防安全隐患。

当天,联合执法专班还对市委长江大保护巡视组检查发现的荆南长江干堤3处取水口进行依法拆除搬迁。

公安县河道管理局河长办主任甘辉远说,下一步将在政府的主导下,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拆除长江河道堤防30米管理范围内的违规建筑,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贡献河道力量。

近年来,公安县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2018年-2020年,公安县依法取缔非法码头29处、清除固体废弃物17处、拆除沿堤垃圾仓573个,着力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完成堤坡整形土方2万余立方米,栽植景观树7000余株,恢复草皮5万余平方米,持续擦亮长江生态底色;组建了84名的岸线管理员专业队伍,建立健全河道岸线管理制度,编制河道岸线管理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印发河道岸线巡查日志,有效保护河道岸线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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