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起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松滋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零售药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推动药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的落实落地,是司法机关重要的职责使命。
该案中,法院、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明确行政相对人被刑事立案后,行政机关仍然应继续履行监管职责,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与刑罚措施不同种类、性质的行政处罚或命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适用《药品管理法》,确保药品安全领域“处罚到人”制度的落实,防止违法行为人通过注销工商登记等方式逃避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