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掀起学习宣传 《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热潮

云上荆州报道:3月1日起,《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第一个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行立法的省份,我省提出将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打造覆盖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律服务机构和组织、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大公法”服务体系。

《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一经颁布,荆州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1月6日,荆州市司法局下发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积极推动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学法计划,在全市大力营造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

1月21日晚,洪湖市司法局利用每周的局机关周四夜学课堂,组织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学习《条例》。2月2日下午,松滋市司法局召开《条例》学习培训会,对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执业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松滋市还在松滋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松滋司法”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了《条例》解读文章。

荆州市2021年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方案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内容。2021年1月,荆州市司法局编印的《荆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将《条例》作为开篇,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3月2日,荆州市司法局局务会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了《条例》的相关内容。3月3日,《荆州晚报》“法治·生活·服务”专刊整版刊载了《条例》解读文章。《条例》解读内容在荆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LED屏滚动播放。

下阶段,荆州市各地将进一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大力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

(记者:胡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