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监利市人民法院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敲响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非法采矿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伙经营“湘益阳挖0208”挖沙船。2017年3月初,该采砂船与“湘益阳挖0298”、“株洲挖1357”等采砂船一起受熊某(已另案处理)雇用,在长江三江口监利段水域非法采江砂。为躲避执法人员检查,偷采时间均为22点以后至次日凌晨6点前,偷采作业持续1个月,采砂交易金额达60余万元。2017年3月24日凌晨3时许,因“湘平江货0472号”过驳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沉船事故并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偷采活动被迫停止。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3月25日,监利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监利法院在荆州市中院、监利市人大常委会、市政法委等部门的见证下,于3月24日在朱河人民法庭举行了监利市人民法院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揭牌仪式。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组建了专业审判团队,将实行环境资源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