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沙市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沙隆达广场警务站把教育整顿与公安工作相结合,在加强学习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清明假期,带着孩子外出踏青游玩本是一件惬意的事,而粗心的家长却因自己的疏忽与孩子走散。4月4日下午五点,沙市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沙隆达广场警务站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北京中路与便河西路交汇处有一名男童与其家人走散,孩子一直在哭,请民警帮助孩子寻找其家人。”接警后,值班民警李其昌带队迅速赶赴现场,发现小男孩在失声大哭,民警耐心安抚孩子的情绪并仔细询问孩子的身份信息。经了解,孩子是今天上午和父母一同从潜江到沙市的,中途在商场逛街的时候不慎与父母走散,因小男孩一直在哭泣,无法清楚表达其父母的基本情况和详细的家庭住址,民警一边核实辖区有无小孩走失警情,另一边带着孩子先回到警务站休息。
经过近一个多小时的工作,民警通过平台查询成功与孩子的母亲取得联系并通知其到警务站来接小孩,在核对其母亲的身份准确无误后,将孩子交付于其母亲,看到孩子平安无事后,孩子的母亲对民警连声道谢。
经了解,小男孩的父母正在商场购物,孩子走失了都没有发现。同时民警叮嘱监护人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安全,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避免悲剧的发生。
民警提示:
1. 出门前要提醒孩子,一旦与大人走散了,必须站在原地等爸爸妈妈,不能乱走乱窜。
2. 对于陌生人坚决不予理睬,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要、给的食物不能吃,一定不能跟陌生人走。
3. 要第一时间找到警察、保安或工作人员,请求他们的帮助(让孩子认准穿制服的人),能够清楚描述自己的处境、状况并提供家长的联系方式给他们,或让工作人员帮忙广播寻找父母。
4. 记住爸爸妈妈的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和姓名。这样做有助于孩子在求救时能及时有效地找到家人。
5. 带孩子去公共场所时,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叮嘱孩子紧跟着大人。
(记者: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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