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不强买强卖,诚信商家遵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云上荆州报道:从去年开始,荆州城区及县市区启动了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鼓励实体店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自愿公开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

3月11号,消费者唐先生在江陵县某建材店选购家用装修材料水性硅藻泥,总价一万三千元。3月15号,唐先生找到商铺老板希望可以退款,退款原因是因为和家人没有沟通好。

考虑到消费者并没有使用过产品,这家建材店的老板同意了唐先生的诉求。

商家 陈龙:在这个期间客户没有使用过我们的产品,没有影响我们二次销售,我们又是7天无理由退款诚信商家,所以我们把这个产品给客户退了。

在这家商铺墙上,记者看到七日无理由退货细则说明,以及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书。按照承诺,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商家一直遵循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

商家 陈龙:我作为商家,客户在这里购买,不是强买也不是强卖,在7日之内客户有权力去退这个款,有考虑这个时间的周期。

开展线下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给消费者多了反应的时间和选择的余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进一步促进商家诚信经营,不断提升竞争力,对实体经济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副股长 郭春 :希望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承诺,认真践诺,为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作出贡献,也为自身的发展注入动力。

(记者:李倩倩 唐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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