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倾情调解企业纠纷 5万元货款当场兑现

近日,松滋法院快速审结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场支付货款5万元,原告当庭撤诉,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公正高效的审判获得两家企业的一致好评。

张家界某洗涤公司从2018年开始向湖北某清洁用品公司采购洗涤用品,从按销售单结账到承包购销,双方的合作不断深入。但因对货款计价方式认识的分歧,双方产生矛盾,洗涤公司拖欠清洁用品公司货款5万余元,经催告后仍拒不支付,双方合作中断,清洁用品公司还将昔日合作伙伴告上了法庭。

原、被告双方都是企业,又曾是长期合作关系,合则两利,分则两伤,承办法官朱海军认识到这是一起事关营商环境的重要案件,必须引起重视,而协商是解决矛盾、维护双方利益的最好方法。开庭前,他多方了解案情,平等对待两家企业,与双方代理人耐心沟通,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因双方对合同条款认识不同,对货款金额存在一定的分歧,协商并不顺利,原告法定代表人也未到场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后,朱海军没有放弃,又现场打通原告法定代表人电话,促成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做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法定代表人当场通过微信支付原告5万元货款,原告当庭撤诉,双方表示后续会继续开展合作。

至此,该案顺利审结,案结事了,不仅化解了企业之间的矛盾,更为松滋中小企业的后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是办案过程中每一个细节的注重,是每一份永不言弃的坚持,更是设身处地为企业服务、为企业解困的善意和初心。松滋法院将不断坚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代言人,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切实贯彻到审判执行中,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通讯员: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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