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处以实刑、慎用缓刑

今天(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保护对象包括大气、水、土壤、矿产、古墓葬群、名胜古迹等环境资源要素,最高法表示将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盗掘古墓葬等犯罪行为,依法处以实刑,慎用缓刑。

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25.3万件。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审结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8万件,同比上升2.9%。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临萍:妥善审理涉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特别是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大气污染案件,考虑其具有扩散性和修复困难等特点,坚持源头预防、系统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方式,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下一步最高法将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盗掘古墓葬等犯罪行为,依法处以实刑、慎用缓刑。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案件,尤其涉事人数众多的跨行政区划倾倒案件中,既依法追究生产者、销售者、非法处置者等直接从事侵权行为者的侵权责任,也依法追究运输者、提供场所者的相应责任,既判令生产销售企业本身承担责任,也判令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补充责任,对受损生态环境予以全方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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