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决定任命:
胡应国为荆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向 斌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批准任命:
杨道山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黄一红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家勇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潘少菊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决定任命:
胡应国为荆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向 斌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批准任命:
杨道山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黄一红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家勇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潘少菊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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