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近日,市纪委出台《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旨在通过5年时间,在全市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方案》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各级财政、农业农村、经管和民政等部门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责任情况,村级党组织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管理情况,采取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跟进监督化解村级债务、村级工程项目专项检查、运用大数据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深化运用提级巡察、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重点问题线索提级查办、“三书”预警制度、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等10项举措,构建起市纪委监委领导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统筹组织、乡镇(街道)纪委具体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合的“四位一体”提级监督工作格局,压紧压实“三方责任”,扎实开展“提级监督”工作。
《方案》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市纪委监委、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一个“提级监督”重点村,加强调研指导,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要充实监督力量,督促党委政府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和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优配强监督力量,为“提级监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检查、审计工作,典型问题及时移送。
要精准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
要及时上报情况,激发基层、一线改革创新活力,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从制度层面进行巩固。
据悉,此次监督试点工作将对全市各行政村开展“提级监督”并分类施策、一体推进,其中对村级党组织战斗力不强、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村级工程项目较多、信访问题突出的村开展重点“提级监督”,对集体“三资”较少、问题较少的村开展日常“提级监督”,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社区,一并纳入“提级监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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