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规定外国电商进行增值税登记

柬埔寨财经部16日消息称,在柬埔寨从事电子商务的外国企业和商家,有义务进行增值税登记和月度申报,政府决定开始执行关于向电子商务征收增值税法令。

柬埔寨财经部指出,属于非税务居民和通过电子商务向柬埔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外国电商,即使在柬埔寨境内未设立常设机构,也必须向国家税务总局登记,但连续三个月营业额低于6000万柬币(约1.5万美元)的外国电商,可豁免登记。

为提高政府税收和加强税务征管工作,此前,柬埔寨财经部指示国家税务总局,要加强向博彩业、电子商务、石油和矿产领域征税工作,以确保国家税收不会流失。

柬埔寨财经部推出的新规定要求,外国电商将在简化增值税登记机制下登记,由国家税务总局大纳税户局管理,且须每月进行税务申报。

新规定要求,若外国电商向本地非纳税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在完成交易后的下月20日之前进行申报和缴纳10%增值税。若是向本地纳税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也必须在完成交易后的下月20日或之前进行申报,但无须缴纳10%增值税。与此同时,通过外国电商获取商品和服务的本地企业,现阶段也无须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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