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荆州市实施“才聚荆楚·凤鸣荆州”工程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围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安居、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二十条”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揽才:推出“五大”突破性举措
为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荆州,我市推出“五大”突破性举措。
全面发放就业创业租房和生活补贴。
2022年1月1日起,对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或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就业创业生活和租房补贴。
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自主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发放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给予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
为推动我市建设更多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高标准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区。
我市开展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比认定,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40万元的奖补。
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
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经过评审,给予2万元-20万元扶持资金。
给予初次创业大学生场地租金补贴。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自主租用经营场地的,给予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场租水电等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引才:拿出“七项”保障措施
针对毕业生落户到荆州创业就业,我市创新推出“七项”服务保障措施。
优质岗位供给增加。
面向重点龙头企业、国有企业人才需求,开发招聘毕业生的优质岗位,向社会公开发布。
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数量。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应届毕业生规模总体稳定。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科技等重点领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
各地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空间等,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创业者提供。
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各地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创业者开放共享。
开辟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
大学生创业在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的地区办理注册登记的,免提交租赁协议、房产证明。
设立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事通办”服务窗口。
推行“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支持各高校将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和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允许以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支持高校完善创业休学制度。
鼓励高校设置创新创业奖学金,对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适当奖励;
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
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救助,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
加大就业权益保障。
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黑市场”、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活动。
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侵害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行为。
留才:来荆提供“两个”服务行动
筑巢引凤来,巢暖凤自栖。我市支持引导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推出“两个”具体措施和行动。
给予人力资源机构就业服务补助。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作用,加快培育百亿级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为毕业生和企业免费提供服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就业服务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对引导到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人。
支持引导人力资源机构参与人才服务驿站建设。
加强在荆大中专院校人才服务驿站建设,每个驿站明确1-2家人力资源机构服务毕业生就业;同时,探索引入优质人力资源公司在市外高校设立人才服务驿站,并根据工作业绩给予一定补贴,常态化组织本地用人单位到市外高校开展巡回推介,组织外地高校毕业生来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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