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湖北省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报送2021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湖北省登记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登记机关提交2021年度年度报告。
年报的正确态度就是“马上就报”,我们为这样的态度点赞!
你好,年报开始了,请抓紧年报公示!
某某公司或个体
好的好的,我们知道了,我们会年报的。
然后,就没然后了,他们就这么直接无视掉了。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年度报告方式
通过电脑浏览器或手机访问http://www.gsxt.gov.cn/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主界面。
一、进入官网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主界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个1、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企业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并完成验证后点击“登录,未注册用户请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2、完成登录操作,进入“企业信息填报”主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仔细阅读“填报须知”(建议复制年报须知,以便在年报填写过程中进行对照),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并点击“确认”。
二、填写年报信息
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界面
(一)请按照表单顺序依次填报
(二)在完成各表单填写后,点击“预览并公示”,检查所填内容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后提交公示。
(三)检查公示状态是否正常
年度报告管理中状态显示“已公示”为年报完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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