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时常遭遇家暴离家躲避 法院及时发出安全保护令

近日,监利法院依法发出一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用司法力量为家庭受暴者撑起人身安全“保护伞”。

申请人柳某与被申请人郝某系夫妻关系,因时常遭受郝某殴打,柳某无奈只得离家外出躲避,但郝某仍多次以跟踪、恐吓、威胁等方式对柳某及其近亲属进行恶意骚扰。柳某在巨大精神压力下诉至法院要求与郝某离婚,并表示仍担心会遭受到郝某的家暴。

监利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柳某可向该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郝某殴打、威胁申请人柳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并禁止郝某对柳某及其近亲属采取骚扰、跟踪等行为。

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的规定,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此,监利法院提醒正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当事人,要学会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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