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40例(上海69例,北京39例,四川14例,河南8例,广东5例,浙江2例,辽宁1例,江苏1例,贵州1例),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19例(上海869例,四川74例,北京15例,河南13例,辽宁10例,安徽8例,青海7例,天津4例,河北4例,湖北4例,吉林3例,黑龙江2例,广东2例,江苏1例,广西1例,贵州1例,云南1例)
5月14日0—24时,四川省广安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例(在邻水县),其中,11例为新增确诊,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均为轻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3例(均在邻水县)。
5月9日以来,广安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0例(邻水县19例,广安区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98例(邻水县396例、岳池县1例、广安区1例)。
5月10日16点起,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
5月10日,记者从四川广安邻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获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应急指挥部决定,自5月10日16:00起,对邻水县全域实施封闭静态管理。
具体通告如下:
一、在邻水区域内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社区(村)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静态管理期间每户每两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辖区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县应急指挥部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停止营运。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敬老院、公安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四、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到人不进店。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邻水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六、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倡导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在单位(经营场所)住宿,控制到办公场所工作人数,减少相互间接触,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
七、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后,请佩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八、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邻水县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解除封闭静态管理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