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纪委关于向本钦等5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报

关于向本钦等5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报

近日,沙市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沙市区岑河小学原校长向本钦、副校长张卫红、体育老师兼学校食堂司务长刘明光、数学老师兼学校会计、报账员刘逢茂和校办主任潘朝辉等5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端午节将至,为强化警示震慑,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至2020年,岑河小学以潘朝辉签字挂账的方式,累计在沙市区某餐馆消费12次,产生费用共计8202元,其中超标准接待费用6844元、向本钦私人宴请费用518元。为解决该批费用,时任岑河小学校长向本钦多次安排张卫红、刘明光、刘逢茂,采取找食材供应商虚开供货单据的方式,虚列开支套取食堂资金予以支付。

向本钦作为岑河小学“一把手”,本应以身作则、廉洁用权,发挥表率作用,但却漠视法纪、大搞特权,在持续深入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把违规公款吃喝的“黑手”伸进了“食堂口袋”,用“精致走账”掩盖违纪行为,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张卫红、刘明光、刘逢茂三人身为教育工作者,政治麻木、思想麻痹、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从严查处中小学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的要求下,明知套取资金行为违反纪律但未提出任何异议,依然在向本钦的安排和授意下实施违规行为,严重影响教师队伍整体形象。潘朝辉作为校办主任,不担当不负责,明知岑河小学在该餐馆存在超标准接待和违规消费情况,仍在菜单上签字挂账,“习惯性”违规、“看客式”办事,多次触碰“红线”却毫不知止。2022年5月,向本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卫红、刘光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刘逢茂、潘朝辉受到诫勉处理。

“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屡有发生,整治之难在于彻底根除、防止反弹,整治之要在于慎终如始、严守紧盯。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而是要从中汲取教训,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做遵纪守法的“明白人”、廉洁从政的“示范者”、新风正气的“引领者”。

端午节是传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节日,也是精准发现、靶向纠治“四风”问题的重要节点。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1+5”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力度,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好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紧盯本级单位尤其是下属单位的关键岗位、关键人和关键事,有针对性开展廉政风险提醒,拿出见人见事的硬措施抓实教育监督管理。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滥发财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引导党员干部传承和发扬正道直行、竭忠尽智、志洁行廉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培养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定力。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开展节日期间集中监督检查,坚持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查快处,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风腐一体纠治,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不放、重点督办。对典型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以作风建设新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荆州市沙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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