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对旅行社类企业、A级旅游景区类企业、星级旅游酒店及民宿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演艺类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量贷款对应2022年度待付金融机构利息,按照不低于50%比例给予财政贴息。
本次贴息省市县三级财政将合计支持湖北文旅企业贴息资金大约3.5亿元左右。方案要求各市县按照贴息比例不低于50%,单户最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600万元。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本次针对企业存量贷款贴息,企业的获得感更强,政府帮扶更精准。方案鼓励文旅重点产业地区、财政资金能力较好的地区给与投资大、品牌响、带动强的龙头企业给予更加充足的支持,能帮多大就帮多大,让企业真正解渴、恢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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